司机购买假罚单向公司报销 集装箱运输途中被撬开盗窃
只需花10~20元,便能从贩假者手中购买一套假《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及罚款收据,驾驶员就可以驾驶超载车辆在道路上通行无阻,事后还能凭借假罚款收据回单位报销200元;一个从泰国进口的集装箱内废塑料粒子莫名其妙缺少,查验集装箱箱门和海关封志等均完好无损,没有被开箱的痕迹,但事实上缺少的货物价值累计已达6万余元……
物流领域种种稀奇古怪的案件在上海港已发生了多起,而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近日,记者采访了上海港公安局后得知,物流领域周转环节众多,周转时间过长,被害单位一旦受损,往往难以找出到底是那个环节出了问题。而购买假证者也为节省成本或逃避处罚而鼓励超载、使用假车辆行驶证运营,在员工雇佣上也没有把好教育关。
为此,从去年开始,针对这种新型的港区犯罪活动,上海港公安局联合虹口检察院等相关政法机关,开展以打击利用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在辖区实施犯罪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及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制贩假证的犯罪嫌疑人由一季度的45人下降到二季度的7人。
截至去年底,上海港已经位居世界货运港第一和世界集装箱港口第三。而在航运中心加快发展的同时,针对上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和港区货物及港区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也发生很大变化,犯罪手法翻新、类型增多。据统计,今年以来虹口区检察院共受理上海港公安局移送审查并作出批捕决定的涉及港口犯罪案件75件93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4%和93.8%,审查起诉97件110人,同比上升203.1%和139.1%。案件均已提起公诉,已起诉110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39.1%。其中涉及制贩假证52人,占近50%。
上海港公安局告诉记者,以往港区内的犯罪行为大多是小偷小摸,但这几年犯罪分子呈现团体作案的特点,制假售假、收赃买赃一条龙,打击难度较大。
案件曝光
蹊跷“处罚书”牵出巨额假证案
2006年6月初,上海某集装箱运输公司周经理接到公司驾驶员郭某电话,告知其被上海港公安局交通民警违章处罚并要求凭处罚单报销。郭某的车未到达港区,怎么会被上海港公安局交警处罚?周经理疑惑重重。于是,拿着郭某事后交给他的盖有“上海港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印章的《处罚决定书》及罚款收据来到上海港公安局咨询。
民警对这份处罚决定书进行核查后发现处罚内容不存在,印章也系伪造。上海港公安局刑侦支队接报后,感觉该案背后一定有“故事”,立即组成专案组案立案侦查。
当天,郭某被传唤至专案组。郭某交代,“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是在金山枫泾道口向一男子以20元价格购买的,并交代车队内有不少驾驶员也购买过这种伪造决定书向公司报销。
为打掉这一制贩假团伙,上海港警方在枫泾道口开展了半个月的秘密侦查。7月18日中午,专案组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在枫泾镇的暂住地实施紧急搜查,缴获数百份空白“处罚决定书”和定额“罚款收据”,并在附近隐蔽窝点抓获卢某,缴获了盖有上海港、金山、浦东、普陀等10个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公章伪造的“处罚决定书”457本22850份和公安分局公章18个,江、浙两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发票和上海市定额罚款收据数万份,总面值达千万元以上。
上海港公安局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安徽省太和县与江苏省靖江市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付某及缪某等人,并查获大量印制好的“上海市定额罚款收据”、“上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发票”等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及大量制假工具。据统计,本案所查获的各种伪造收据票面价值达4000余万元。
案件曝光
窃贼“高技巧”半路打开集装箱
去年年底,上海集才化工有限公司向上海港公安局外高桥港区派出所报案称:该公司自去年10月以来,发现从泰国进口的集装箱内废塑料粒子缺少,查验集装箱箱门和海关封志等均完好无损,没有被开箱的痕迹,但事实上缺少的货物价值累计高达6万余元。
警方首先展开了大量内查外调工作,在证实泰国发货方没有少发货物的情况后,又排除了集装箱在港区装卸、封存期间货物缺少的可能。疑点表明,货物缺少很可能发生在集装箱从港区提走后到达货主目的地前这段运输途中。
警方调取以往集才公司货物承运单位的情况,想从中发现线索,可是承运单位不确定,给破案工作带来难度。警方综合分析已获取的线索后,把侦查的重点放在集装箱跟踪上。形成一致意见后,上海港警方成立专案组,制定了周密方案并进行布控。
今年1月11日早上,集才公司在当天中午有两只内装废塑料粒子的集装箱从上海沪东集装箱有限公司(外四期)港区提箱至青浦某仓库。上午9时,刑侦支队和外高桥所13名干警集合,调用了2辆民用车辆和摄像机、照相机及警用装备。
上午10时许,前来提箱的两辆集卡像往日一样顺利提走了两只集箱,一路往青浦方向驶去。12时45分,两辆集卡行驶至松江天马乡附近,在一条人流稀少的小路停下后,一辆事先接应的两吨卡车上下来2人,和两辆集卡上下来的4人嘀咕一阵后,用专用工具熟练地打开集箱箱门,卡车遂即以倒车的方式靠上打开的集装箱门,盗窃分子钻入集装箱,从箱内卸下一包包袋装塑料粒子……正当他们转向第二只集装箱下手时,民警将他们团团包围。
本案涉案人员共6人,当场缴获赃物塑料粒子近1吨,在涉案人员落脚地搜获赃物塑料粒子10吨。
造假动因
运输单位纵容司机违法
记者从上海港公安局获悉,催生造假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运输单位本身存在种种违法行为。由于运输业竞争激烈,许多小公司便想出一些歪招降低成本,超载就是其中一种。为了让司机安心超载,公司承诺,超载导致的罚款可以报销。有些司机即使没有被罚款,也买回假单据骗取公司报销。
另一方面,一些犯罪嫌疑人使用虚假车牌、伪造的集装箱运输车行驶证、驾驶证、养路费缴款凭证等,逃避应缴纳的费用,压低经营成本,争夺集装箱运输市场。甚至有使用假证、假牌的集装箱车辆驾驶人员骗取托运单,盗卖集装箱。
犯罪嫌疑人凭借假证,抱着侥幸心理获取不菲利润,以为就算行为被曝光也不会被重罚。事实上,《刑法》明确规定了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都构成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有些买假者向制假者提供照片、个人信息等资料,已经成为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的共犯,应该按照共同故意犯罪处罚。
破案难点
集装箱运输周转环节多
据了解,集装箱运输环节的特殊性,直接导致物流领域偷盗犯罪暴露迟缓。近期,上海公安局在办理某盗窃团伙案过程中,就分别接到多家货主单位报案,均反映在进出口集装箱运输过程中,集装箱内承运物资有被盗的情况,并且反映此类情况经常发生。
目前港口集装箱运输基本程序为:由货主在货物装箱后对箱子封志,委托货代公司进行进出口代理、报关,办理出境手续,并委托运输单位将集装箱运送至指定码头,再由船公司运至目的港,受货方等货到后办理手续提箱验货收讫。
在这期间,由于周转环节众多,且周转时间较长(一般在1个月左右),而集卡运输基本为一人作业,因此,犯罪分子从实施盗窃至案发的周期往往较长,不易马上被发觉。以后即使被发觉,由于无法弄清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许多受害单位只能哑巴吃黄连,采用赔偿的方式进行解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逃避打击的侥幸心理。
同时,由于集装箱运输涉及水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既有跨省市运输,又有跨国运输,中转环节十分众多。一旦收货单位发现集装箱内货物缺少,即使受害单位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接报的公安机关往往因无法确定犯罪地而难以受理。这又导致了一些受害单位不能及时报案或者难以报案。